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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里商乡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2

关于印发《里商乡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9 0:28:48 来自:里商乡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淳安县综治委关于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精神和乡党委政府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的《里商乡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合力打造“平安里商”,经研究特印发里商乡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30)

1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综治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建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治保、调解主任具体抓,记8分,组织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各扣4分。扣完为止。

2村建立综治工作站,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正常,记10分。无综治工作站扣6分,工作不正常扣4分。扣完为止。

3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综治工作任务,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专项会议,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记12分。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3分,不参加会议一次扣1分,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扣8分。扣完为止。 

二、法制宣传(10)

1结合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道德水准和法制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记5分。

2扎实有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包括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氛围,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群防群治措施,记5分。

三、维护稳定(60)

1、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好群众信访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不发生去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记15分。

    2、村治调组织健全,信息报送及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无因调处不力而发生民转刑导致非正常死亡案件,记15分。矛盾纠纷上交到乡的,每件扣1分;每死亡1人扣30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和道路、水上交通人员死亡事故,记15分。每发生一起重大财产损失火灾事故扣10分,发生事故死亡一人扣30分。

    4、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控制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记10分,发生一起治安案件3分,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5分,8类刑事案件每件扣10分。

    5、做好本村(单位)社区矫正人员帮教改造工作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妥善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不发生重新犯罪,记5分。发生重新犯罪每人扣5分。

四、加减分

上年度获得县及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称号加4分,获得乡综治先进单位称号加2分,订阅《浙江法制报》或《长安》杂志,每份分别加1分、0.5分。本村(单位)党员、干部受治安、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10分。

五、考核办法                              

乡综治办、司法所根据考核内容年中组织检查,年末在各村、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报乡班子会议审定,总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对总分在前三名的给予表彰奖励。

 

 

中共里商乡委员会

00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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