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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政[2014] 1号
关于印发《宋村乡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乡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现将《宋村乡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宋村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宋村乡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乡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乡民房建筑、土地山林、危化企业以及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
二、战役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指挥部成员,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消防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四、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工作任务
1.全面排查社会火灾隐患。各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对社会单位全部开展一遍检查,彻底查清单位存在的建设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集中摸排本地区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经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的建筑物、场所使用性质的非法违法建筑,集中排查企业厂房仓库、居民危旧楼、危化企业、“三合一”场所等人员集中区域,确保不少一家、不漏一处,彻底查清本地区非法违法建筑底数。要汇总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依法限期整改。
2.全面排查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对现有消火栓、灭火器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维护保养机制,战役期间全部检查保养1次,确保消火栓、灭火器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3.全面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圣诞、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火灾防控“零点”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工作措施
1.推进“户籍化”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指导单位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2.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的“五位一体”组织体系的力量。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员和网格员,划分网格,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对小单位、小场所及民房建筑、村组进行排查整治,整改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
3.相关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联合对企业厂房仓库、居民危旧楼、危化企业、“三合一”场所等人员集中区域实施排查整治,督促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消除一大批集中区域突出火灾隐患。
4.限期整改非法违法建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建筑物及场所使用性质的非法违法建筑。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应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5.铁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不予审批;对人员集中场所、“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
6. 实行“实名制”监管。建立行业部门、乡镇、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网格化管理。划定网格区域,确定指导责任区域,实施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和排查登记。
7.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火灾隐患。要公布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基金,发动群众查找并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受理、及时核查、依法督改。
8.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与服务工作。要依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和培训,指导和督促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促进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为社会单位监督管理探索新模式。
9.开展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要依托物联网技术,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对社会单位实行电气隐患动态监测,为社会单位用电安全进行体检,并提出解决办法。
10.开展“四节”、“两会”消防安全系列行动。部署开展圣诞、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零点”行动。各级“两会”期间,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11.加强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要组织开展乡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未列入建设计划“欠账”数量,将“欠账”数量全部列入建设计划,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经费保障。要建立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
五、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工作任务
1.加强各级各类媒体宣传。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重大火灾隐患曝光情况,以案说法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进一步提高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2.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全面推广家庭、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示范单位建设经验,推动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促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体系,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普及力度,促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
3.提高持证上岗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100%经过培训上岗。
(二)工作措施
1.开辟宣传阵地。广泛利用宣传平台开设“清剿火患”专栏、专题、专版,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
2.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组织媒体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跟踪报道,深入采访报道企业厂房仓库、居民危旧楼、危化企业、“三合一”场所等人员集中区域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排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动态,跟踪报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深化舆论监督。
3.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4.借助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省、市“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张贴“清剿火患”战役宣传画及消防常识贴图。组织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志愿者、基层网格员深入辖区全覆盖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
5.相关部门开展宣传。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教育系统要部署各类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清剿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迅速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
(二)加强联动,推广经验。各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做好清剿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年度消防工作的重点,纳入考核内容。对“清剿火患”战役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贴、奖励,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应的责任。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总结请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报乡消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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