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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向焦点时分栏目反映,说是在千岛湖镇南山大街386号温馨家园380号楼有一车库被改成出了租屋,同时有十多人居住,涉嫌群租。那么情况到底如何,来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来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千岛湖镇南山大街温馨家园380号楼地面车库,看到车库门是用铝合金做的临时门,门口的地面上摆着一台空调外机,上面放着雨衣和几块石头,几双鞋子被随意地丢在门口,显得特别杂乱无章。
走近车库,记者便闻到一股臭味,推开车库门,看到里面摆放着3张高低床,且每张床上都放着棉被,一旁的桌上放着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显然有多人长期居住在这里。记者观察发现,该车库内没有窗户,通风情况并不好,存在安全隐患。
在小区保安那里,记者了解到这处车库几个月前被改造成出租房,租客基本上都是早出晚归。
车库门前的脏乱情况也让小区的保洁员苦不堪言。
记者在小区里走了一圈发现,小区的地面车库有很多都改变了用途。有的被改造成临时的来料加工点或店面房,有的被改造成了出租房。虽然车库门口都有禁止停车的标识,但是还是有不少的车子停放在车库门口。另外,有很多电瓶车车主私拉电线充电,有些插座直接裸露在外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车库改作他用后,主要有三类人在使用:一是行动不便的老人;二是外来务工人员;三是经营便民服务的小商贩,这三类群体大都图的是小区车库的方便和租金低廉。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居民应该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使用车库,随意改变其使用性质已属违法行为。同时,车库、柴间改造后出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构成严重影响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影响的居民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另外,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显然此处的地面车库不符合出租的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
车库、柴间顾名思义是用来停车和堆放杂物的地方,本身有着自己的建造标准,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相关部门要针对这一现象加强监管和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排除,保证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淳安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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